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74210000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4-11-05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在兒少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一,參考新北市「幸福保衛站」做法,建議由政府結合民間(如超商、餐飲店家)提供18歲以下飢餓求助兒少免費餐食,並藉此通報、發掘脆弱家庭。提案目的是把地方性供餐及關懷機制推廣為全國制度。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遭遇急難或家庭脆弱的兒少可就近取得餐食與後續關懷,有助及早發現高風險家庭並納入社會安全網。
主要影響對象
18歲以下遭遇急難或脆弱家庭的兒童及少年、地方政府社政單位、合作的超商與餐飲業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一,明定政府應結合民間資源提供兒少急難供餐及關懷協助機制(具體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可即時協助飢餓兒少並強化社會安全網、發掘脆弱家庭;疑慮:關注全國一致推行的財源、人力與通報後續服務的配套是否到位。
政治雷達小叮嚀
把地方計畫法制化為全國制度時,可留意條文是否同時規範經費與主責機關。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4-11-01,2024-11-0
交付審查2024-11-01,2024-11-0

案由

本院委員林德福、洪孟楷、羅廷瑋等21人,有鑑於兒童權利公約提到:「兒童有權享有特別照顧及協助」;此外,社會福利基本法明定,各級政府應自行或結合民間資源,以委託、特約、補助、獎勵或其他多元方式,提供國民可近、便利、適足及可負擔之福利服務。為了及早發現脆弱家庭之兒童及少年,並提供必要協助。爰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建議政府參考「新北市幸福保衛站計畫」,推廣至全國實施,以發掘更多高風險及脆弱家庭兒少,只要發現18歲以下飢餓求助的兒童或青少年,將可透過相關計畫提供得以溫飽的餐食。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新北市幸福保衛站自102年起提供服務,截至113年5月底,累計取餐達9萬4,256次,通報616個家庭。除了結合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超商成立幸福保衛站外,近年更陸續與八方雲集、梁社漢排骨、鬍鬚張魯肉飯及在地店家合作,公私協力推動「好日子愛心大平台供餐計畫」,守護新北家庭遭遇急難之兒童及少年。
二、自113年1月20日寒假開始日起,北臺區域8個縣市(宜蘭縣、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及苗栗縣)同步啟動幸福保衛站,共有7,503家超商加入,區域內18歲以下家庭遭遇急難之兒童及少年,可至四大超商免費取餐及接受後續的關懷協助,四大超商與8個縣市政府合作,共同強化社會安全網,攜手守護區域內180萬學童,本席希望未來能擴及到全臺灣,守護所有需要幫助的孩子,建構更完善的社會安全網。
三、期許未來不分地方、中央一起推動幸福保衛站,讓社會安全網守護全國每一位18歲以下兒少,協助發現脆弱家庭之兒童及少年。

提案人

連署人(18)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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