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在兒少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一,參考新北市「幸福保衛站」做法,建議由政府結合民間(如超商、餐飲店家)提供18歲以下飢餓求助兒少免費餐食,並藉此通報、發掘脆弱家庭。提案目的是把地方性供餐及關懷機制推廣為全國制度。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遭遇急難或家庭脆弱的兒少可就近取得餐食與後續關懷,有助及早發現高風險家庭並納入社會安全網。
主要影響對象
18歲以下遭遇急難或脆弱家庭的兒童及少年、地方政府社政單位、合作的超商與餐飲業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一,明定政府應結合民間資源提供兒少急難供餐及關懷協助機制(具體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可即時協助飢餓兒少並強化社會安全網、發掘脆弱家庭;疑慮:關注全國一致推行的財源、人力與通報後續服務的配套是否到位。
政治雷達小叮嚀
把地方計畫法制化為全國制度時,可留意條文是否同時規範經費與主責機關。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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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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