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張雅琳等19位委員提案,配合未來「運動部」成立,制定其下轄「全民運動署」的組織法。明定全民運動署的設立目的,是推動全民運動、增進國民健康,從個人、鄰里、城市逐步推廣到全國。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將設立專責推動全民運動的署級機關,有助於系統性提升規律運動人口與國民體能。對基層運動推廣、社區與全齡運動的承辦有明確法源與組織依託。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運動行政人員、基層與社區運動推廣單位,以及一般參與運動的民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原文未附逐條說明,主要為新設全民運動署之組織法,明定設立宗旨、業務職掌與組織架構,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成立專責機關可整合資源、提升全民運動推動效率;疑慮:新增機關恐增加人事與行政成本,且須避免與既有體育行政疊床架屋。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提醒:這類組織法多為「成立運動部」的配套,建議與同會期其他運動部相關草案合併對照閱讀。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2024-11-08,2024-11-1
交付審查2024-11-08,2024-11-1
委員會審查2024-11-28
委員會發文2024-12-04
案由
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9人,為配合運動部之成立後,希冀透過「提倡全民運動,增進國民健康」之核心目標,配合政府運動政策,從個人、鄰里、城市逐步推廣到全國,以提升規律運動人口,增進國民體能及健康,打造健康活力台灣,爰擬具「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8)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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