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七條,提案認為保險業務員的勞動權益保障需要更明確的責任歸屬規範,因攸關全國三十七萬多名業務員及廣大保戶權益,故修正授權相關管理事項的條文。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望使保險業務員的權益與管理責任歸屬更明確,間接保障保戶。
主要影響對象
全國保險業務員、保險公司,以及保戶與金融保險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本案修正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七條(業務員管理規則授權相關規定),未提供條文細節,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業務員勞動權益需更明確規範以保障從業者與保戶;疑慮:關注責任歸屬與管理權限的具體設計,及對保險公司營運的影響。
政治雷達小叮嚀
看授權性條文修正,可留意實質規範權限與責任歸屬如何界定。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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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4-11-01,2024-11-0
交付審查2024-11-01,2024-11-0
案由
本院委員林思銘、林沛祥、廖偉翔、李彥秀等20人,鑑於保險業務員勞動權益之保障,須更明確的責屬規範,因也切關眾保戶之保障。故為完備健全全國37萬多保險業務員的工作權益保障,爰擬具「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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