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修正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8條,使教職員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年資採計不受本條例施行後為限,以保障其權益。立委以鼓勵生育、減緩少子化為由提案。
能幫助到什麼
讓公立學校教職員的育嬰留停年資保障更完整,提升相關權益,呼應鼓勵生育的政策方向。
主要影響對象
公立學校教職員,特別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及退撫基金。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8條,調整育嬰留停期間年資採計的時間限制,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保障育嬰權益、友善生育;疑慮:年資採計擴大對退撫財務的負擔與一致性。原文未列詳細條文。
政治雷達小叮嚀
退撫年資類修法常牽動基金財務,審查時可關注是否附帶財源或精算評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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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2024-10-25,2024-10-2
交付審查2024-10-25,2024-10-2
案由
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有鑑於少子化問題日益嚴重,對國家未來發展構成重大危機,為減緩少子化趨勢,鼓勵教職員增產報國,爰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使教職員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不受本條例施行後為限,保障其權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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