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提案修正警察法部分條文,理由是該法自民國42年公布、最近一次修正為91年,所規範的警察業務範圍已不符現今政府部門業務分配與警察實際承擔任務的現況。提案說明未列具體條文內容。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目的在更新警察法對警察業務範圍的規範,使其貼近現行政府分工與實務。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警察機關及其業務分工,以及與警察業務相關的民眾與其他行政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警察法部分條文,提案說明欄未列具體條文內容,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現行法老舊、業務範圍與實務脫節,有更新必要;疑慮:因具體內容未明,調整方向與對警察職權範圍的影響尚待提案內容釐清後評估。
政治雷達小叮嚀
老舊法規更新常涉及職權界定,可留意具體修正條文公布後的內容。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4-10-25,2024-10-2
交付審查2024-10-25,2024-10-2
案由
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6人,針對「警察法」於民國四十二年六月十五日公布施行,最近一次修正為九十一年六月十二日。然而,該法所規範的警察業務範圍,已無法符合現今政府部門業務分配及警察單位實際承擔任務的現況,爰擬具「警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警察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