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救助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社會救助法第十一條,理由指近年物價持續攀高、實質薪資倒退。修法將社會救助現金給付金額的調整頻率,由現行每四年調整一次改為每兩年調整一次,以降低物價波動對低收入戶的衝擊。
能幫助到什麼
有助於讓低收入戶等經濟弱勢民眾的現金給付能更頻繁反映物價變動,減少因調整週期過長而導致實質購買力下降的情況。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低收入戶等領取社會救助現金給付的經濟弱勢民眾及社政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社會救助法第十一條,將現金給付所定金額的調整頻率由「每四年調整一次」修正為「每二年調整一次」。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物價上漲下每四年才調整一次過慢,改為每兩年可即時保障弱勢、落實憲法精神;疑慮:縮短週期對財政支出與行政負擔的影響,以及調整幅度的訂定方式,仍待評估。
政治雷達小叮嚀
給付調整頻率影響弱勢即時保障與財政負擔,可關注後續調整幅度與財源規劃。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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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4-10-11,2024-10-1
交付審查2024-10-11,2024-10-1
案由
本院委員楊瓊瓔、葉元之、顏寬恒、廖偉翔等21人,有鑑於近年來國內物價持續攀高,造成實質薪資倒退、購買力下降之困境。為確保經濟弱勢民眾適時獲得合理且妥善之照顧,現金給付所定金額應由每四年調整一次修正為每兩年調整一次,以降低物價波動對低收入戶民眾之衝擊,爰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據主計總處統計資料顯示,110年至112年消費者物價總指數(CPI)年增率為1.97%、2.95%、2.49%,食物類漲幅更高達2.45%、5.66%、4.03%。
二、近年國際環境變化快速,為確保經濟弱勢民眾適時獲得妥善照顧,將現行現金給付金額由每四年調整一次修正為每二年調整一次,以落實《憲法》保障弱勢民眾之精神。
提案人
連署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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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社會救助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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