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草案擬修正「預算法第四十六條」,明定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與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除個別立委行文要求紙本外,應以提供電子檔為原則,並於施政質詢前上傳立法院預決算知識庫。背景是現行採紙本送達、簽收,行政院曾以法無規定不願提供電子檔。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使預算書以電子檔提供為原則,減少紙本印製與運送成本,並方便立委研究室與外界查閱預算資料。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立法委員及其研究室、立法院國會圖書館、行政院主計總處及各部會。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預算法第四十六條,明定總預算案與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以提供電子檔為原則並於施政質詢前上傳知識庫,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紙本方式落伍且耗成本,明定電子檔為原則並上傳知識庫可便利作業、節省資源;疑慮:電子檔格式規格、資安與既有作業流程的調整等執行細節仍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這條讓厚厚的預算書改成電子檔,可留意格式與上傳時程怎麼定。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4-10-18,2024-10-2
交付審查2024-10-18,2024-10-2
案由
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2人,擬具「預算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目前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與附屬單位預算及其綜計表,其資料提供均採紙本方式,每年八月底,由各部會個別送達研究室並要求簽收。這種落伍方式,讓各委員研究室不勝其擾。
二、立法院國會圖書館,每年都會以人工掃描方式,將總預算案與各單位預算書轉成圖檔上傳於立法院國會圖書館之立法院預決算知識庫網頁。據了解,立法院曾要求行政院提供電子檔以方便作業,然行政院以法無規定,不願配合。
三、為減少紙本使用及運送至各立委研究室之成本浪費,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與附屬單位預算及其綜計表,除個別立委行文要求提供紙本外,應以提供電子檔為原則,並於年度總預算施政質詢前,上傳立法院預決算知識庫網頁。
提案人
連署人(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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