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69090000

「所得稅法第十四條之八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4-10-22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修正所得稅法第十四條之八(重購自用住宅退稅)。理由指疫情造成營建業缺工缺料、建案延宕,地方政府雖延長建照期限,但購買預售屋者可能因無法在二年內完成移轉而錯過重購退稅。修法擬於不可抗力情形下,讓主管機關可將重購退稅的二年期限延長一至二年。
能幫助到什麼
有助於因天災、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導致新屋延後過戶的換屋民眾,避免錯過重購自用住宅退稅期限而承擔額外稅負。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購買預售屋換屋、適用重購退稅的個人納稅義務人及稅捐稽徵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所得稅法第十四條之八,針對水災、火山爆發、地震、重大疫情、戰爭、內亂、罷工等不可抗力因素,主管機關得就第一項、第二項所定二年期限延長一至二年。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疫情等不可控因素導致建案延宕,民眾因此無法退稅有失公平,延長期限可減輕換屋負擔;疑慮:不可抗力認定的界線與行政裁量空間,以及對稅制穩定性的影響,仍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退稅期限延長以不可抗力為前提,民眾仍應留意認定要件與申請程序,避免逾期。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4-10-18,2024-10-2
交付審查2024-10-18,2024-10-2

案由

本院委員王鴻薇、謝龍介、林沛祥等16人,近年國內各產業受疫情衝擊,國內營建業亦面臨供應鏈斷鏈、減產問題,導致許多建案施工進度延宕甚至不得已停工之窘境。為體恤營建業者之經營困境,直轄市、縣(市)政府亦有陸續宣布延長建造執照、雜項執照之建築期限1年或2年,無須另行申請,以避免興建工程延宕,致衍生建照失效等後續問題。然,購買預售屋並依所得稅法第十四條之八規定重購退稅者,卻因缺工料無法入住預售屋、超過了二年的退稅時間,而無法申請退稅,造成民眾莫大損失,應針對相關問題提出改善方案,爰擬具「所得稅法第十四條之八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衝擊國內各產業,受疫情影響,國內營建業面臨進口原料、設備供應鏈斷鏈、減產問題,導致許多建案施工進度延宕甚至不得已停工之窘境。為體恤營建業者之經營困境,地方政府陸續宣布延長建造執照、雜項執照之建築期限一年或二年,無須另行申請,以避免興建工程延宕。
二、依所得稅法第十四條之八規定,辦理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重購自用住宅之優惠,無論先購後售或先售後購只要出售舊房地與重購新房地的時間(以完成移轉登記日為準)差距在二年以內,均可申請適用重購自住房地退(抵)稅優惠。然,因為疫情等不可控的因素,導至新房有可能因建案停工延後過戶,超過退稅時間,這都讓一般百姓在換屋時,不但需承受高房價之苦,另一方面還要被徵收數百萬稅金無法退稅,造成民眾莫大損失。爰針對水災、火山爆發、地震、重大疫情、戰爭、內亂、罷工等不可抗力因素自助,主管機關得針對第一項、第二項之時間延長一至二年。

提案人

連署人(13)

相關文件

關係文書PDF下載 ›關係文書DOC下載 ›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所得稅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

「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所得稅法第四條之五及第十四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