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欣純、陳冠廷、陳亭妃、郭國文等16位委員修正「公司法」第387條。主張我國中小企業眾多、登記事務頻繁,因此開放具專業與實務經驗的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得為登記資本額未達3000萬元的公司辦理登記代理。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資本額較小的中小企業在辦理設立、變更、解散等登記時,可選擇的專業代理人範圍擴大,可望更便利。
主要影響對象
資本額未達3000萬元的中小企業,以及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會計師等相關專業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387條,放寬公司登記得委任的代理人資格範圍,納入記帳士等並設資本額門檻;細節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便利中小企業、提升登記效率;疑慮:代理業務開放後的專業把關、責任與既有專業分工如何協調。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這類「開放代理資格」修法常涉及不同專業團體的意見,可留意公聽會或委員會審查時的攻防。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