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延長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及載運輪椅車輛免徵貨物稅至 118 年 12 月 31 日,但對低底盤公車、天然氣公車、油電混合公車等的免稅期間則不予延長。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無障礙車輛採購者可繼續免稅,照顧高齡與身障者的乘車需求並促進自立生活。
主要影響對象
身心障礙者、高齡長者,以及採購無障礙車輛與相關公車的業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延長身障復康巴士及輪椅車輛免稅至 118 年底,低底盤、天然氣、油電混合公車免稅期間不予延長;細節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因應超高齡社會建構無障礙環境,並依淨零路徑對運具電動化做差別處理;疑慮:對低底盤、天然氣、油電公車不予延長是否影響公共運輸推動,可再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同為第十二條修法,本案對綠能公車採不延長立場,建議與主張全面延長的版本對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4-09-27,2024-10-0
交付審查2024-09-27,2024-10-0
委員會審查2024-11-13
委員會發文2024-11-15
案由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9人,有鑑於我國將邁入超高齡社會,因應整體環境需求應建構高齡長者及身心障礙者之無障礙友善環境,並促進其自立生活,延長購買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及符合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規定安全檢測基準之車輛免徵貨物稅之實施期間至一百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同時依據「臺灣二○五○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之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之目標,購買低底盤公共汽車、天然氣公共汽車、油電混合動力公共汽車等免徵貨物稅之實施期間不予延長,爰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8)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貨物稅條例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