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層次傳銷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陳亭妃等16位委員修正「多層次傳銷管理法」部分條文。現行對傳銷採「報備制」(原則同意、事後追懲),屬低密度管理;草案主張改為「許可制」,並提升法令位階、強化傳保會(傳銷保護機構)的法源功能。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傳銷事業須先經許可才能營運,可望提高事前把關、減少不肖業者,保護消費者與參加人權益。
主要影響對象
多層次傳銷事業、傳銷參加人、消費者及公平交易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部分條文,將管理方式由「報備」改為「許可」,提升法令位階並強化傳保會機構功能之法源;細節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嚇阻弊案、端正制度、保障民眾權益;疑慮:許可制是否增加合法業者門檻與行政成本、執行可行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報備改許可」是管理思維的大轉變,可留意對既有合法業者的過渡與配套安排。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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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2024-10-04,2024-10-0
交付審查2024-10-04,2024-10-0
案由
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鑑於現行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對於性質特殊的多層次傳銷事業的管理採用「原則同意,例外禁止、事後追懲」之「報備制」,由於係採低密度行政管理,致使少數不肖業者弊案叢生,導致社會大眾對於整體傳銷業產生極大的負面觀感。為有效嚇阻歪風、端正傳銷制度,爰擬具「多層次傳銷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調整管理多層次傳銷之方法由「報備」改「許可」,並且提升法令位階及賦予主管機關強化傳保會機構功能之法源,以臻完備與避免民眾權益蒙受損失。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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