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十三條,新增可用電子方式締結「電子參加契約」,讓傳銷商可線上加入。立法說明指出,現行法對契約應記載事項、退出退貨等已有規範且同樣適用電子契約,並認為電子文件更易保存查閱、符合無紙化環保趨勢。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傳銷業者與想加入的傳銷商可線上完成簽約,提案者認為便利且利於日後保存與舉證。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多層次傳銷事業及加入或考慮加入的傳銷商。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十三條,增設可以電子方式締結參加契約之規定(原文未附具體條文對照,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便民、符合電子化與環保趨勢、電子文件易保存查閱;疑慮:線上加入是否充分確保資訊揭露與冷靜期等消費者保護機制落實。
政治雷達小叮嚀
傳銷契約的退出退貨與資訊揭露是保障重點,建議留意電子契約是否同等適用這些保護。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