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十三條,讓傳銷事業與參加人之間的「書面契約」得以電子文件替代締結。提案理由是契約電子化已是電子商務時代主流,傳銷契約與事業手冊頁數多、每次修改重印不環保,且不易保存運用。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讓傳銷契約改採電子文件,簡化行政流程、減少紙本印刷成本,並便於契約保存與查閱。
主要影響對象
多層次傳銷事業及其參加人,以及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三條:明定書面契約之締結得以電子文件替代之。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響應節能減碳與無紙化、簡化行政、便於保存運用;疑慮:須確保電子契約的告知充分性與可取得性、避免削弱參加人留存與舉證能力。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契約電子化可留意是否同時保障消費者「確認收受與隨時取回」契約的權利。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