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二、第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二、第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目的在因應社會變遷、參考美日服務策略及本國社會保險修法體例,調整現行社會救助制度,使實際貧窮家庭更能適用本法。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調整社會救助的認定與適用方式,有助讓更多實際處於貧窮的家庭納入救助,降低貧窮人口的「黑數」。
主要影響對象
實際處於貧窮但現制下難以納入救助的家庭及社會救助主管、地方政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二、第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調整救助對象認定與相關制度;具體修正內容原文未詳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憲法保障的生存權與平等權,回應現行制度未涵蓋的實際貧窮家庭;疑慮:放寬認定標準對財政負擔及救助資源配置的影響仍待評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社會救助認定標準的調整常牽動地方財政,可留意主管機關的配套說明。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4-06-28,2024-07-0
交付審查2024-06-28,2024-07-0
案由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8人,為落實本法立法意旨,因應社會發展之變遷,參考美國、日本之服務策略,以及本國社會保險之修法體例,修正現行社會救助制度,滿足實際貧窮家庭適用本法之需求,以降低本國貧窮人口之黑數,落實憲法所保障國人之生存權及平等權,爰擬具「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二、第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7)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社會救助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