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基本法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於「原住民族基本法」增訂第六條之一,擬設置原住民族相關紀念日,包括以民國83年憲法增修條文正名原住民族為意義的紀念,以及為牡丹社事件等十三個重大歷史事件設「民族平等紀念日」。提案理由是現行國家紀念日多屬非原住民族節令,應符合憲法民族平等與多元文化精神。
能幫助到什麼
可彰顯原住民族正名的歷史意義與受迫害歷史,回應多元文化與民族平等的象徵性訴求。
主要影響對象
原住民族與全體國人、原民會及主管紀念日節假日的相關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增訂第六條之一,明定設置原住民族相關紀念日(含民族平等紀念日)。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設紀念日有助歷史記憶傳承與落實民族平等;疑慮:紀念日的具體內容、是否放假及與既有節日的協調仍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紀念日立法多具象徵意義,可留意是否涉及放假及後續授權辦法的細節。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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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4-06-21,2024-06-2
交付審查2024-06-21,2024-06-2
案由
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有鑑於民國83年8月1日公布之《憲法增修條文》將山胞正名為原住民族,並明文保障其憲法地位,對於原住民族發展有重大影響,又清朝及日據時期之統治政權以武力征伐侵犯原住民族固有領域,曾造成十三個原住民族群及族人大規模傷亡之重大歷史事件,實有必要設置相關紀念日以資彰顯及紀念其歷史意義,爰擬具「原住民族基本法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十一項規定:「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但現行國家紀念日及節假日之訂定,多屬非原住民族之節令及假日,為符合憲法民族平等及多元文化之旨,應增列原住民族相關之紀念日及節日。
二、查民國83年8月1日總統公布憲法增修條文時,始正名山胞為原住民族,並將其應有之憲法地位予以明文保障,原住民族相關權益開始受到重視,對於原住民族發展實有重要影響,故應設紀念日以彰顯其歷史意義。
三、又清朝及日據時期,統治政權以武力征伐侵犯原住民族固有領域,造成原住民族群及族人重大傷亡,計有「牡丹社事件」等十三個重大歷史事件,實有必要為此增設「民族平等紀念日」,以供後世紀念。
提案人
連署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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