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案修正原住民族基本法部分條文,內容包含增列已核定的撒奇萊雅、賽德克、拉阿魯哇、卡那卡那富等族、訂八月一日為原住民族日、擴大設專責機關範圍、納入科技近用與數位平權、放寬自然資源非營利使用,並擴大諮商同意適用的土地範圍。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主張可強化原住民族的文化權、科技權、行政資源與土地資源使用權,回應都市原住民與部落的實際需求。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原住民族與部落、都市原住民、土地開發業者與地主、原民會及相關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二條(增列四族)、新增第二條之二(原住民族日)、修正第八條(設專責機關門檻)、新增第十四條第二項(科技素養與人才)、修正第十九條(非營利取用自然資源)、第二十一條(擴大諮商同意土地範圍)。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原住民族權利宣言與多元文化、保障自然主權與數位平權、解決開發爭議;疑慮:諮商同意擴及私有地對開發與地主權益的影響、自然資源取用與既有管理規範的銜接。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提醒:諮商同意是否擴及私有土地,是各方關注重點,可對照原條文與修正版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