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修正社會救助法第十一條,將社會救助現金給付金額的調整頻率由現行「每四年調整一次」改為「每兩年調整一次」。提案理由是近年通膨與物價上漲快速,給付調整跟不上,導致實質購買力下降。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社會救助金的調整將更頻繁,主張能讓弱勢民眾的給付較快反映物價變動、維持基本生活保障。
主要影響對象
領取社會救助現金給付的弱勢民眾,以及主管社政與財政的政府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一條,將現金給付金額之調整頻率由「每四年調整一次」改為「每兩年調整一次」。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縮短調整週期讓給付跟上物價、強化弱勢基本生活保障、落實國家扶弱義務;疑慮:財政負擔與預算可持續性、實際幫助取決於調整幅度而非僅頻率。
政治雷達小叮嚀
調整頻率與調整幅度是兩回事,審查時可留意是否同時討論計算基準,才看得出實際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