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由台灣民眾黨黨團提出,修正老人福利法第22條及第25條。主張統一老人健保費補助以解決各縣市財政不一造成的差異,並增訂讓老人陪伴者得享適當優待措施,鼓勵老人外出、促進身心健康。原文未附逐條說明。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老人健保費補助有望趨於一致,並透過陪伴者優待鼓勵長者外出,減輕陪伴者負擔。
主要影響對象
老年人、其陪伴者,以及中央與地方財政、健保體系。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老人福利法第22條(老人健保費補助)及第25條(增訂老人陪伴者優待措施),原文未附逐條對照,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解決各縣市補助落差、符合平等原則並促進長者健康;疑慮:財源分擔與整體預算負擔、優待對象認定等實務問題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涉及全國一致補助的修法,焦點常在「錢誰出」,留意中央地方分攤設計。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4-05-17,2024-05-2
交付審查2024-05-17,2024-05-2
委員會審查2024-05-30
委員會審查2024-06-13
委員會發文2024-06-26
黨團協商2024-06-27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鑑於我國將於2025年正式進入超高齡社會,隨著老年人口比例及平均餘命增加,老年人之醫療需求以及經濟負擔也會隨之加重。然而,目前我國對於老人健保費之補助因各縣市政府財政狀況不一,導致多數縣市無法提供相關補助,違反憲法之平等原則。另為鼓勵老人多外出走動,促進其身心健康,適時讓老人陪伴者得享有適當優待措施,減輕陪伴者負擔,增加老人外出意願同時,可有效降低我國醫療系統之負擔。爰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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