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條之一、第九十九條及第一百零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增訂第51條之一並修正第99條、第102條,針對學生在校有重大違規或觸法之虞、家長卻消極不配合學校輔導管教的情形,增訂家長得被要求參加親職教育,或對消極不配合者處以罰鍰。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促使家長配合學校輔導管教,落實父母教養責任,協助有偏差行為的兒少及早矯正、降低觸法風險。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有在校重大違規兒少的家長或監護人、學校與教育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新增第51條之一:明定家長配合學校輔導管教措施的義務。第99條、第102條:配合增訂違反義務時得要求參加親職教育研習或處以罰鍰的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家長管教責任、保障兒少最佳利益、補強學校輔導管教的配合機制;疑慮:以罰鍰約束家長是否適當、認定標準與個別家庭處境的衡平,各方看法不一。
政治雷達小叮嚀
涉及對家長開罰的修法,重點在「不配合」的認定與配套,可關注教育與家長團體的意見。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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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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