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草案擬修正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及第六十九條,旨在解決勞工保險基金財務缺口問題,確保勞工保險制度穩定運行。草案提出將勞工保險基金收益不得低於6%的資產報酬率,不足額由國庫撥補,並由政府負最終支付責任。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此草案,能幫助勞工保險制度避免破產危機,保障勞工領取年金權益,解決未來財務缺口問題。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第六十六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確保勞工保險基金穩定,保障勞工權益;疑慮:增加政府財政負擔,資產報酬率設定是否合理。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此草案需平衡勞工權益與政府財政負擔。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