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將公司登記委任代理人的範圍,由現行僅限會計師、律師,增列記帳士。提案理由為實務上中小企業多委託記帳士辦理公司登記,而會計師事務所家數有限,修法以符合實際需要。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記帳士可合法代理公司登記,方便中小企業選擇代辦人,並反映實務既有作法。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新設與既有中小企業、記帳士、會計師及律師。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將委任登記代理人由會計師、律師增列記帳士;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符合中小企業實務需求、會計師事務所數量不足、便利公司登記;疑慮:各專業人員執業範圍與責任歸屬須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放寬代理人資格的修法,可留意各專業執業權限的劃分。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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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2024-05-10,2024-05-1
交付審查2024-05-10,2024-05-1
案由
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7人,根據經濟部統計,台灣近五年平均新設立公司超過63,000家,然全國僅1,190家會計師事務所,顯見實務上中小企業大多委託記帳士事務所來進行公司登記手續,但《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第三項規定委任代理人以會計師、律師為限,所以為配合實際需要,爰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將公司登記委任代理人,增列記帳士。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6)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公司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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