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42010000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一百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4-05-14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民眾黨徐欣瑩等16位立委提案修《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一百十六條。提案理由指現行選政(內政部主修法政策)與選務(中選會執行)分立造成事權割裂,主張將選政、選務統籌於中央選舉委員會,並配合修正相關條文。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主張可將選舉的政策制定與執行整合於中選會,減少跨機關溝通成本。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中央選舉委員會、內政部及選務相關運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一百十六條,配合將選政、選務事權統籌於中央選舉委員會調整相關規定;具體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選政選務統籌可建立公正獨立的選舉制度、降低溝通成本;疑慮:權力集中後的監督與機關定位如何兼顧。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屬選舉制度組織分工調整,建議連同其他選罷法配套修正一併觀察。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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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4-05-10,2024-05-1
交付審查2024-05-10,2024-05-1

案由

本院委員徐欣瑩等16人,有鑑於現行選政選務分立,內政部係掌理選政,負責修法與政策;而中央選舉委員會掌理選務,負責執行;此種區分徒增事權割裂,尤其使修法時徒耗溝通成本。為建立公正獨立客觀之選舉制度,將選政、選務事權均統籌在中央選舉委員會,相關修法作業應予配合,爰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一百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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