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人工生殖法,將適用對象由現行「不孕夫妻」改為「受術配偶」,使同性配偶、單身女性也能合法使用人工生殖技術。並針對「凍卵、凍精」等非為捐贈或近期生殖的冷凍儲存行為,增訂機構許可、告知義務與書面契約等規範。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協助同性配偶與單身女性合法生育,並讓凍卵、凍精的保存品質、費用與權利義務有法律可循,減少儲存衍生的爭議。
主要影響對象
同性配偶、單身女性、不孕者,以及提供凍卵凍精服務的醫療生殖機構。
修正了哪些條文
將原條文「不孕夫妻」用語修正為「受術配偶」以擴大適用範圍;並增訂冷凍儲存生殖細胞之機構許可、告知義務、書面契約、歇業須經許可,及儲存者年齡要件、細胞銷毀事由等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呼應同婚合法化後的多元家庭與生育需求,補足凍卵市場無法可管的空缺;疑慮:擴大適用對象牽動親子關係、子女知悉血緣與代孕等倫理及配套問題,部分意見認為應審慎評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同時牽動家庭組成與凍卵市場規範,建議一併留意後續代孕等配套法案的討論。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