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組織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立法院組織法第五條,新增國會議事轉播應以即時或後製方式提供多元族群語言互譯的字幕或語音,並就同步聽打偶有錯漏者提供後續準確文字字幕。提案者訴求推動國家語言發展並保障知情權益。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主張可提升身心障礙者與不同族群取得議事資訊的便利與準確性,促進多元族群相互理解。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身心障礙者、使用不同國家語言的民眾及立法院議事單位。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五條,新增議事轉播提供多元族群語言互譯字幕或語音、並就同步聽打錯漏提供後續準確文字字幕之規定;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立法院應帶頭推動國家語言並保障身障與多元族群知情權,增訂多語字幕語音及準確字幕有其必要;疑慮:多語即時翻譯的成本與技術可行性,以及實施範圍須評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可關注上路後的語言涵蓋範圍與字幕準確度落實情形。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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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4-04-26,2024-04-3
交付審查2024-04-26,2024-04-3
案由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為推動國家語言發展,促進多元族群相互理解及保障民眾知情權益,立法院作為我國最高立法機關,理應肩負重要推動責任,爰擬具「立法院組織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為保障身心障礙者公共參與權益,應保障身心障礙族群資訊,但同步聽打偶有文字錯漏之情事,為保障身心障礙族群知情權益及準確性,應於後續提供準確文字字幕。
二、為推動國家語言發展,促進多元族群相互理解及保障民眾知情權益,立法院作為我國最高立法機關,理應肩負重要推動責任。
三、新增應於國會議事轉播中,以即時或後製等方式,提供多元族群語言相互翻譯之字幕或語音,以促進不同族群間相互理解。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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