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案擬修正立法院組織法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二條之一,旨在明確規範立法院公費助理的生活津貼與福利事項,健全人事制度法制基礎。草案新增會期津貼、子女教育補助、結婚補助、生育補助、進修補助等相關生活津貼,並建立資訊公開機制。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立法院公費助理,解決其基本生活安定問題,並提供更多福利保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立法院組織法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二條之一,新增會期津貼、子女教育補助、結婚補助、生育補助、進修補助等相關生活津貼,並建立資訊公開機制。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健全人事制度法制基礎,保障國會公費助理基本生活安定;疑慮:經費增加可能對立法院預算造成壓力,資訊公開機制實施可能涉及隱私問題。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該草案時,需留意各界對經費與資訊公開的意見。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