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組織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立法院組織法第三十二條,增訂公費助理可獲心理諮商費用補助,以保障其職場身心健康。藉此強化心理韌性,提升公共服務品質。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公費助理解決心理健康問題,進而提升服務品質。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三十二條,增訂公費助理心理諮商費用補助機制。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公費助理心理健康保障,提升服務品質;疑慮:增加經費支出,補助範圍與標準需明確規範。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留意經費預算與實施成效評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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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6-01-16,2026-01-2
交付審查2026-01-16,2026-01-2
案由
本院委員蘇巧慧等16人,鑑於公費助理職務具高度專業性與高壓特性,為落實職場身心健康保障並強化心理韌性,特參酌衛生福利部及教育部相關方案,擬明定預算支應心理諮商費用之機制,以提升公共服務品質,爰擬具「立法院組織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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