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調整退休金所得替代率之減少幅度及調整機制,以減緩退休人員退休金之減少速度;解決退休人員生活支出壓力問題。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減輕其晚年生活經濟壓力,解決其退休金實質購買力下降問題;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三十七條及第三十八條,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減緩退休人員經濟壓力,改善晚年生活品質;疑慮:增加財政負擔,可能影響未來教職員退休制度之永續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財政規劃與社會公平性之平衡。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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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2024-04-26,2024-04-3
交付審查2024-04-26,2024-04-3
委員會審查2025-10-20
委員會審查2025-10-23
委員會審查2025-11-06
委員會發文2025-11-10
案由
本院委員張智倫、林沛祥、鄭天財Sra Kacaw、黃健豪、廖先翔、許宇甄、游顥等19人,有鑑於現行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之規定,該法所規範公立學校教職員之退休所得替代率需自107年7月1日起連續十年逐年減少百分之一點五之替代率(即退休金),使退休人員所領退休金年年減少;又因該法同時規定退休人員所領之退休金不得再隨在職人員調薪而同步調整,致造成退休金被雙重削減;再者,面對近年各項民生物資物價節節上漲,通貨膨脹結果亦導致退休金之實質購買力下降,復加以高齡者其醫療照顧之支出亦係逐年攀高,故於層層盤剝之後,恐將使退休公立學校教職員之晚年生活堪慮,進而造成嚴重社會問題。爰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符民需。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以下稱本條例)自107年7月1日施行,其中第三十七條規定已退休人員年金之所得替代率,最高75%、最低45%,且自109年1月1日起每年再減少1.5%,逐年連續減少十年,直到所得替代率變為最高60%、最低30%,更規定年金自107年7月1日起,與在職人員薪俸調整脫鉤。惟近年來物價飛漲飆升,對高齡族群影響擴大,本條例規定逐年降低所得替代率,並與現職公立學校教職員之調整機制脫鉤,實讓退休族不堪負荷,難以因應生活支出,國家也因此未善盡照顧晚年生活之義務,均有待修法改善。爰此,提案修訂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三十七條及第三十八條,以符民需。
提案人
連署人(12)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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