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清泉等27位委員提案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六十二條,主張將健保總額支付制度由「支出上限制」改為「支出目標制」。目的在讓醫療支付保有合理固定點值(一點1元),預先設定可容許上漲率以反映醫療需求成長。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望使醫療點值維持較穩定的水準,紓解醫療機構經營壓力、減緩醫事人員出走與新藥延遲進入等情形。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醫療機構、醫事人員、健保被保險人與健保財務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六十二條,將總額支付制度的運作精神由「支出上限制」轉為「支出目標制」,並使每點點值維持合理固定水準(約1元),詳細條文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目標制可合理反映人口結構與醫療科技發展的費用需求,維持點值穩定、健全醫療永續;疑慮:制度轉換對保費與政府財政的影響、超額費用分攤方式及總額成長控管如何拿捏待評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支出上限制與支出目標制是健保財務的兩種設計,建議對照各版本對「超額部分」處理方式的不同。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