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旭、莊瑞雄等19人提出《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九十五條修正,於該條增訂第四項,明定健保署因汽車事故、公共安全、公害、食品中毒等特殊事故給付後代位求償所得的金額,應納入該事故當年度各部門醫療給付費用總額並重新核算每點點值,而非如現行歸入安全準備金。
能幫助到什麼
有助於讓代位求償所得回流當年度健保總額,緩解特殊事故給付稀釋給付點值的問題,維繫醫療品質。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醫療服務機構(醫事人員)、健保被保險人及健保財務運作。
修正了哪些條文
於第九十五條增訂第四項,明定代位求償所得金額應納入因特殊事故提供給付當年度各部門醫療給付費用總額,並依此重新核算每點點值。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符合公平正義、緩解點值被稀釋、維繫醫療服務品質;疑慮:將求償金移出安全準備金對基金韌性的影響、核算方式的可行性仍待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健保財務分配類修法,可留意求償金回流總額與既有安全準備金規定的銜接條文。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