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王正旭、莊瑞雄等19人提出《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九十五條修正,於該條增訂第四項,明定健保署因汽車事故、公共安全、公害、食品中毒等特殊事故給付後代位求償所得的金額,應納入該事故當年度各部門醫療給付費用總額並重新核算每點點值,而非如現行歸入安全準備金。
能幫助到什麼
有助於讓代位求償所得回流當年度健保總額,緩解特殊事故給付稀釋給付點值的問題,維繫醫療品質。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醫療服務機構(醫事人員)、健保被保險人及健保財務運作。
修正了哪些條文
於第九十五條增訂第四項,明定代位求償所得金額應納入因特殊事故提供給付當年度各部門醫療給付費用總額,並依此重新核算每點點值。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符合公平正義、緩解點值被稀釋、維繫醫療服務品質;疑慮:將求償金移出安全準備金對基金韌性的影響、核算方式的可行性仍待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健保財務分配類修法,可留意求償金回流總額與既有安全準備金規定的銜接條文。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5-06-13,2025-06-1
交付審查2025-06-13,2025-06-1
案由
本院委員王正旭、莊瑞雄等19人,為使中央健康保險署代位求償所得之金額,可挹注於因特殊事故提供給付當年度之健保總額,適度緩解給付點值因特殊事故而遭稀釋之現象,以符公平正義原則並維繫醫療品質,爰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為公平分配風險及責任,本法(下同)第九十五條設有代位求償制度,明定當健保署因汽車交通事故、公共安全事故、其他重大交通事故、公害或食品中毒事件而提供健保給付後,得向相關責任保險之保險人或負有損害賠償責任之第三人求償。
二、公共安全事故、重大公害或食品中毒事件等,常導致龐大的醫藥費用支出,以民國103年高雄氣爆事故為例,其健保支出高達數千萬元,而民國104年八仙塵爆之健保支出更是超過7億元;以汽車交通事故而言,單一事故之規模雖然不大,然而積少成多之下,每年因此支出之醫藥費用亦相當可觀。
三、健保因特殊事故而提供給付,往往排擠原已相當吃緊的總額預算,造成給付點值進一步稀釋,若健保署代位求償所得之金額可用於挹注當年度之健保總額,當可適度緩解此一現象。惟目前健保署代位求償所得之金額,係歸入安全準備金之內(第七十六條第五款規定參照),而非回歸健保總額,與公平正義原則未盡相符。
四、爰於第九十五條增訂第四項,明定健保署代位求償所得之金額,應分別納入因特殊事故提供給付當年度之各部門醫療給付費用總額,並依納入獲償金額後之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及該年度醫療服務總點數,重新核算每點點值,以調整核付各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之費用。
提案人
連署人(17)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全民健康保險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