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三十一條,取消補充保險費扣取上限1,000萬元,期使資本利得課稅更符合量能課徵原則;同時規定免扣取補充保費之金額不得低於最低工資,以減輕小額投資人和薪資階級的負擔。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小額投資人和薪資階級,減輕他們的經濟負擔;解決現行補充保險費制度對小資族和大資本家負擔相同的不公平現象。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高額投資者(約1,000人)和小額投資人、薪資階級。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三十一條,刪除扣取金額1,000萬元的上限規定,並新增免扣取補充保費之一定金額不得低於最低工資的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使健保補充保險費更符合量能課徵原則,減輕小額投資人和薪資階級的負擔;疑慮:可能導致稅收減少,影響健保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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