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六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王育敏等18位委員提案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六十二條,關注總額制下醫療點值隨服務量上升而下降的問題。明定醫療服務每點點值不得低於0.95,超過總額部分由主管機關另編預算支應。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穩定醫療機構營收、提供調升醫護待遇的財務空間,並回應護理人力流失等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醫療機構、護理及醫事人員、健保被保險人與主管機關預算。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六十二條,新增「醫療服務每點點值不得低於0.95」之規定,並明定超過醫療給付費用總額部分由主管機關另編列預算支應。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點值過低導致護理人員難調薪、加速人力流失,設下限有助醫療永續;疑慮:政府須另編預算支應,財政負擔與整體支出成長控管如何兼顧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與其他第六十二條版本訴求相近,建議比對點值下限數字與財源處理是否一致。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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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4-04-19,2024-04-2
交付審查2024-04-19,2024-04-2
委員會審查2024-05-02
委員會發文2024-05-08
黨團協商2024-05-15
黨團協商2024-06-19
案由
本院委員王育敏、游顥、顏寬恒、邱鎮軍等18人,有鑑於我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採總額給付制,醫療給付點值隨醫療院所服務量提高而降低,考量台灣近年國民所得大幅上升,民眾醫療需求日益增加,醫療院所之經營為求減低成本,反使醫護人員長期低薪血汗權益受損。爰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六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明定醫療服務每點點值不得低於0.95,超過醫療給付費用總額部分,由主管機關另編列預算支應,以確保醫療機構營收穩定,並有餘裕進行財務資源配置,提升醫護人員待遇,實現醫療永續之目標。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我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採總額給付制,醫療給付點值隨醫療院所服務量提高而降低,惟考量台灣近年國民所得大幅上升,民眾醫療需求日益增加,醫療院所服務量提升,反使收入減少,導致醫療院所之經營為求減低成本,反使醫療品質下降,醫護人員亦陷入長期低薪血汗之困境。
二、據衛福部統計,伴隨我國人口老化與醫療需求上升,2030年約需增加至少5.5萬名護理人力,惟目前全台每年流失約5,000名的護理師,薪水過低為離職主要原因。據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說明,健保給付不足導致護理人員難以調薪與取得加班費,導致護理人員感到灰心而離職,顯見目前健保給付點值過低問題,實有改善之必要。
三、爰提案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六十二條,明定醫療服務每點點值不得低於0.95,超過醫療給付費用總額部分,由主管機關另編列預算支應,以確保醫療機構營收穩定,並有餘裕進行財務資源配置,提升醫護人員待遇,實現醫療永續之目標。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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