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徐富癸、莊瑞雄等17位立委提案修正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調整老農津貼的金額與檢討週期。將原本每四年調整一次改為每三年,並把津貼金額配合行政院公布調整。
能幫助到什麼
支持者認為可讓老農津貼更及時反映物價波動、避免緩不濟急,使老年農民獲得更貼近實際生活需求的補助。
主要影響對象
領取老農津貼的老年農民及負責編列財源的政府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將津貼按消費者物價指數的調整週期由每四年改為每三年,並將津貼金額配合113年行政院公布的數額(由7,550元調整至8,110元)修正。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四年一調緩不濟急,縮短為三年並提高金額可更適切照顧農民、跟上物價;疑慮:擴大給付須評估農業福利財源的長期負擔與整體社會福利的衡平。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常與社會救助等其他現金給付調整提案連動,建議一併觀察財源討論。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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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內政三委員會)2024-04-12,2024-04-1
交付審查2024-04-12,2024-04-1
案由
本院委員徐富癸、莊瑞雄等17人,為使老農津貼之數額得及時調整,更適切幫助農民,並使津貼金額符合當前物價之波動,故調整津貼金額及其滾動檢討週期,爰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按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之規定,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應每四年調整一次,並按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調整之,然現行四年調整一次之週期恐緩不濟急,故修法將週期調整為三年,另,113年行政院宣布將老農津貼由7,550元調整至8,110元,故修正本條之津貼金額。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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