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印花稅法」,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羅明才、蘇清泉、顏寬恒等19位立委提案廢止印花稅法。理由是印花稅有重複課稅疑慮、課稅憑證認定爭議多、易生逃漏與地方爭稅,且隨數位化與交易型態複雜化已不合時宜。
能幫助到什麼
支持者認為廢止可消除交易過程的干擾、降低交易成本,並避免重複課稅爭議,對促進經濟成長有正面助益。
主要影響對象
繳納印花稅的企業與民眾、地方政府(稅源所在)及稅捐稽徵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本案為廢止整部印花稅法(非個別條文修正),廢止後相關憑證將不再課徵印花稅;配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印花稅有重複課稅、憑證認定爭議、易逃漏及地方爭稅等問題,廢止可降低交易成本;疑慮:印花稅是地方稅收來源,廢止恐影響地方財政,須有替代財源或補償機制。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廢稅案牽動地方財政,建議留意財政部與地方政府對財源替代的意見。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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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4-04-12,2024-04-1
交付審查2024-04-12,2024-04-1
案由
本院委員羅明才、蘇清泉、顏寬恒等19人,鑒於外界對同一交易行為須核課印花稅及營業稅等稅目時有重複課稅疑慮、徵納雙方對於憑證是否構成課稅憑證及究屬何類課稅憑證時有爭議、印花稅採貼花或彙總申報完稅方式不易控管易生逃漏、主張合約於國外簽訂以規避稅負、印花稅稅源可跨縣市流動造成地方政府間爭稅等情形,印花稅制允宜檢討存廢之必要。又廢止印花稅可消除納稅義務人交易過程之干擾並降低交易成本,對於促進經濟成長有正面助益。隨產業數位化發展,交易型態日趨複雜,《印花稅法》恐已不合時宜,爰此,擬廢止「印花稅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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