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基本法增訂第二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在原住民族基本法增訂第二條之二,明定每年八月一日為「原住民族日」,紀念民國八十三年憲法增修條文將「山胞」正名為「原住民」。同時讓原住民歲時祭儀放假取得法源依據,明定原住民應有三日祭儀放假日,日期由各部落自主擇定並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讓原住民族日與歲時祭儀放假有明確法律基礎,並有助各族群認識原住民族文化價值。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原住民族族人、其雇主,以及全民對國定紀念日的認知。
修正了哪些條文
於原住民族基本法增訂第二條之二:第一項定八月一日為原住民族日;第二項明定原住民應有三日歲時祭儀放假日,日期由各部落自主擇定並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肯定多元文化、回應原住民族正名歷史、文化傳承入法;疑慮:三日祭儀放假對雇主與企業成本、跨機關放假認定與行政執行細節有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提醒:紀念日與放假日的實際施行,常取決於後續子法與主管機關公告,可留意配套進度。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4-04-09
交付審查2024-04-09
案由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為尊重原住民民族地位與權益,並促進各族群認識原住民族文化價值,明定每年八月一日為原住民族日,並使歲時祭儀放假日有法源上依據,爰擬具「原住民族基本法增訂第二條之二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民國八十三年八月一日總統令修正公布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將「山胞」正名為「原住民」,且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明文規定「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具有政府重視原住民族地位與權益之深遠意義,為跳脫以漢族本位主義立法並體現國家肯定多元文化精神,爰於第一項定八月一日為原住民族日。
二、又,原住民各族之歲時祭儀,在各部落源遠流長,與原住民族之日常生活息息相關,深具部落倫理、宗教信仰與社會規範之精神,為原住民族文化之核心,爰於第二項明定原住民應有三日祭儀放假日,並鑑於各部落舉辦歲時祭儀時間不同,難以定出具體時間,故其日期由各原住民族部落自主擇定並報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公告。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原住民族基本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