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由國民黨黨團提出,修正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主張各縣市對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健保費補助待遇不一,並引衛福部估算全面補助約需增加四百億元,主張對六十五歲以上、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率未達百分之二十者,由中央統一補助健保費。(本案無條文逐項說明,詳見原文說明)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所得較低的六十五歲以上長者不論居住縣市都可獲中央統一補助健保費,消除縣市間的差別待遇。
主要影響對象
六十五歲以上中低所得長者、中央與地方財政及全民健保。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對所得稅率未達百分之二十之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健保費由中央統一補助;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平等原則、降低老年生活負擔,且占中央總預算比例不高;疑慮:四百億元支出的長期財政影響、排富標準與世代分攤是否合理,仍有不同意見。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與其他第二十二條版本訴求相近,差別在補助對象與排富門檻,建議併案比較。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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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4-04-09
交付審查2024-04-09
委員會審查2024-05-30
委員會審查2024-06-13
委員會發文2024-06-26
黨團協商2024-06-27
案由
本院國民黨黨團,鑑於各縣市因財政狀況不同,面對65歲以上國人健保費全額補助而有不同待遇及福利。據衛福部統計,若全面補助65歲高齡長者健保費,中央僅需增加400億元支出,僅占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2.99兆元的1.3%,對財政負擔影響甚微,為落實政府有義務降低老年生活負擔之美意。爰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針對65歲以上老人近一年綜合所得稅未達20%者,由中央統一補助其健保費,以落實平等原則。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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