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由國民黨黨團提出,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十條,將年滿六十五歲以上的國民納入第五類被保險人,健保費由中央社政主管機關全額補助。提案指出各縣市財政不同造成長者健保補助待遇有別,估算全面補助中央約需增加四百億元。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讓全國六十五歲以上長者不論居住縣市,健保費皆由中央全額補助,降低老年生活負擔並消除地方差異。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六十五歲以上長者、中央與地方政府財政及健保被保險人。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十條,將年滿六十五歲以上國民列為第五類被保險人,保費由中央社政主管機關全額補助;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照顧高齡者、消除縣市間補助不公、減輕長者負擔;疑慮:龐大財政支出、未排富的公平性、對健保永續與中央地方權責分擔的衝擊。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提醒:涉及大額財源的福利修法,可留意是否附排富條款及財源編列方式的審查討論。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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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4-04-09
交付審查2024-04-09
案由
本院國民黨黨團,鑑於各縣市因財政狀況不同,面對65歲以上國人健保費全額補助而有不同待遇及福利。據衛福部統計,若全面補助65歲高齡長者健保費,中央僅需增加400億元支出,僅占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2.99兆元的1.3%,對財政負擔影響甚微,為落實政府有義務降低老年生活負擔之美意,爰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將年滿65歲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納入第五類被保險人,其保費由中央社政主管機關全額補助。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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