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放寬實施對象,使有意生育且具撫養能力的單身女性,不必先進入婚姻並取得配偶同意,即可使用已保存的卵子進行人工生殖。提案指現行法「婚育一體」限制單身女性生育權,盼回應少子化與多元家庭。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讓單身女性以已凍存的生殖細胞實施人工生殖,擴大生育權保障並回應多元家庭需求。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單身女性、未來出生子女、生殖醫療機構及衛生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放寬實施人工生殖之適用對象至符合條件之單身女性,不再以婚姻關係及配偶同意為要件;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保障生育權、正視多元家庭、回應少子化、與國際多數國家接軌;疑慮:子女最佳利益與身分認定、社會倫理與價值分歧、相關配套是否完備。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提醒:人工生殖適用對象的修法常牽動親子身分與倫理討論,可留意配套條文與各界意見。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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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2024-04-09
交付審查2024-04-09
案由
本院委員黃秀芳、郭國文等18人,鑒於生育權乃生而為人之基本權利,惟現行《人工生殖法》仍將生育權侷限於傳統異性夫妻,使得擁有能力撫養且希望育有子女之單身女性,無法使用已保存之卵子進行人工生殖,尚須進入婚姻關係並取得其配偶同意,始得實施人工生殖。又我國生育率多年來在世界敬陪末座,有意生養子女之單身女性即因該法「婚育一體」精神而失其基本權利。為保障國人生育權,解決少子化及人口老化問題,爰擬具「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一九四八年國際人權宣言、一九六八年德黑蘭宣言、一九七九年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及諸多國際宣言皆揭櫫了生育權乃生而為人之基本權利,人類生育問題涉及家庭單元及整個社會,家庭的大小應由每個家庭自由選擇。又根據國際生殖醫學會聯盟(IFFS)統計,全球受調查的八十四個國家中,五十二個國家並未要求人工生殖實施限於異性婚姻,准許單身女性實施人工生殖。
二、我國婦女總和生育率長年呈現下滑趨勢,近年來生育率更是全球最低,成因在於許多現階段無意走入婚姻的女性未免因年齡漸長而錯過最佳生育狀態,選擇實施凍卵以保存最佳生育狀態之生殖細胞,而我國現行制度卻仍將生育政策與婚姻制度高度綑綁,單身女性若想解凍卵子進行人工生殖,必須先進入婚姻成為夫妻,而後還須取得其丈夫同意,才能實施人工生殖孕育子女,恐減少單身女性孕育子女之意願。
三、爰此,放寬我國實施人工生殖之適用對象,正視我國多元家庭之存在,使有意生育子女之單身女性不再受到婚育一體之制度限制,得於其合適之生命狀態藉由人工協助生殖、養育子女,保障國人生育權,從制度上鼓勵生育、解決少子化及人口老化之社會問題。
提案人
連署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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