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修正所得稅法第十七條,將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調高至二十五萬元,理由為反映都會區約三十萬元的年租金水準、落實居住正義並鼓勵生育,同時減輕租屋族負擔(已有排富條款限制)。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都會區租屋族與離鄉工作求學者可獲得更高的租金扣除額,減輕綜所稅負擔。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都會區租屋族及離鄉工作求學者,並涉及國家稅收。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所得稅法第十七條,將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上限調高至二十五萬元。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反映實際租金水準、減輕租屋族負擔、配合居住正義與生育政策;疑慮:可能造成稅損、效果是否轉嫁房東、受益分配公平性等仍待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此案與另一件所得稅法第十七條修正提案方向相近,留意各版本扣除上限與適用範圍是否一致,可併案比較。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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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4-03-29,2024-04-0
交付審查2024-03-29,2024-04-0
委員會審查2024-04-10
委員會審查2024-04-11
撤案2024-09-20,2024-09-2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鑒於都會區小家庭每年估算約需花費三十萬元租金支出;為落實居住正義、鼓勵生育,照顧離鄉背井至都會區求學、工作及安家落戶者,在已有排富條款限制下,應調高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至二十五萬,以符合實際市場狀況,同時減輕租屋族負擔。爰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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