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主張因應物價上漲調升老農津貼。將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所定每月發放標準,從新臺幣七千元的法律規定基準提高至一萬元。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提高老農津貼的法定基準,提案說明引用最低生活費比較,期望強化老年農民的經濟安全。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領取老農津貼的老年農民、農政與社福主管機關及政府預算。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將老農津貼法定標準由每月新臺幣七千元調升為一萬元。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保障老年農民經濟安全、回應物價上漲與生活費標準;疑慮:增加政府財政負擔、與其他社會福利給付的衡平及財源籌措需通盤考量。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老農津貼另有依物價指數調整的現行機制,可比對法定基準與實際發放金額一起看。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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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內政三委員會)2024-03-29,2024-04-0
交付審查2024-03-29,2024-04-0
案由
本院委員徐欣瑩、蘇清泉等18人,近年來物價不斷攀升,老年農民經濟安全問題嚴重,為彰顯政府對老年農民之經濟扶助,爰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將老農津貼之法律規定標準,從每月新臺幣七千元調升至一萬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為因應近年來物價飛漲,本法所訂之每月發放老年農民福利津貼,並不足以落實保障農民老年經濟安全之政策目標。例如,衛生福利部公告113年臺灣省最低生活費,為1萬4,230元,現行法定7,000元,而最新公告113年之8,110元之老農津貼,現行實際之給付,未達最低生活費之標準56.99%,顯然嚴重不足,亟待修法提升,將老農津貼從每月新臺幣七千元調升至一萬元,以保障老年農民之經濟安全,爰修正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
提案人
連署人(16)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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