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21900000

「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三讀)
最新進度
2024-04-18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這是《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第三條及第六條的修正草案。主要將禁伐補償金自114年1月1日起調高為每年每公頃新臺幣六萬元,並建立每兩年依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漲幅調整的機制,CPI成長率為零或負時不調整。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提高保留地維持自然林木、不利農耕族人的補償額度,並讓補償金額隨物價變動定期檢討,回應物價上漲。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原住民保留地的所有人或合法使用人、原住民族部落及中央主管機關與預算編列。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三條(適用範圍相關規定)與第六條(補償金額自114年起調至每公頃六萬元,並增列每兩年依CPI調整的機制)。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補償金多年未檢討、應反映物價並落實照顧族人權益;疑慮:調高幅度與CPI連動機制的財政負擔及適用範圍認定待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同會期有多件禁伐補償修正案,金額與調整機制各有版本,建議併看。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經濟兩委員會)2024-03-29,2024-04-0
交付審查2024-03-29,2024-04-0
委員會審查2024-04-17
委員會發文2024-04-18
黨團協商2024-05-02
黨團協商2024-06-04

案由

本院委員盧縣一、鄭天財Sra Kacaw、蘇清泉、黃仁等19人,有鑑於原住民保留地,部分土地位於都市計畫地區內,保護區或係市水源特定區者,依照本法係屬於禁伐區域始得申請禁伐補償。惟保護區或係水源特定區以外者,仍有許多礙於地形地貌而難以開發與墾植,迄今仍維持自然林(竹)木或植生覆蓋,不宜或不利於農耕之土地。例如:南投縣仁愛鄉、花蓮縣秀林鄉等地之族人迭有反應。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自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六日公布施行迄今,每年每公頃之禁伐補償金額度都未曾進行檢討與修正。為積極回應歷年之物價調漲,並落實政府照顧族人與補償族人其所有或合法使用土地之權利遭受剝奪限制之政策目標,自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起,調高禁伐補償金每年每公頃新臺幣六萬元。又為針對禁伐補償金額之調整機制,於該款後段增列,一百十四年後每二年配合消費者物價指數漲幅,由中央主管機關參照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最近一年消費者物價指數較前次調整之前一年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公告調整之;其後每二年調整一次,但最近一年消費者物價指數較前次調整之前一年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為零或負數時,不予調整。爰擬具「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關係文書PDF下載 ›關係文書DOC下載 ›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下載 ›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下載 ›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下載 ›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下載 ›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

「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有鑑於行政院院長卓榮泰自就任以來,各種政策荒腔走板,不斷激化社會對立、散播片面、不實訊息,拒看解析 ›針對第11屆第2會期第7次會議報告事項第92案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原住看解析 ›「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