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第6條,主張禁伐補償金額應比照其他社會福利給付,納入物價波動的滾動式檢討機制,以消費者物價指數為基礎、每兩年檢討一次。提案依據是原基法第21條政府限制原民利用土地時應補償的規定。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禁伐補償金額可隨物價調整,維持補償的實質價值,保障配合禁伐的原住民保留地所有人權益。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領取禁伐補償的原住民保留地所有人或使用人,以及原民與財政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第6條:新增禁伐補償金額以消費者物價指數為基礎、每二年檢討一次的滾動式調整機制。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比照福利津貼納入物價檢討、維持合理補償、落實原基法補償精神;疑慮:定期調漲對政府預算的影響與財源配套需評估。
政治雷達小叮嚀
看到「比照物價滾動調整」的條款,重點在調整週期、基準與財源,可留意預算配套。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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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4-04-26,2024-04-3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4-04-26,2024-04-3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4-05-10,2024-05-1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4-05-24,2024-05-2
三讀2024-05-31,2024-06-0
黨團協商2024-05-02
黨團協商2024-06-04
案由
本院委員陳瑩等20人,有鑑《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明定,政府限制原住民族利用原住民土地及自然資源時,受限制所生之損失,政府應寬列預算補償之。惟目前《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補償規定未納物價波動滾動式檢討機制,爰擬具「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及《國民年金法》第五十四條之一,所核發「福利津貼」或「老年年金給付」之規定,已於民國100年修正納入物價波動滾動式檢討機制。《社會救助法》第十一條之「生活扶助」規定,亦於民國104年納入相同機制,惟「禁伐補償」金額未考量物價波動情形。
二、基於說明一之原因,禁伐補償金額應考量物價波動情形,以消費者物價指數計算為基礎,每二年檢調一次,以維持合理之補償金額。
提案人
連署人(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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