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於《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增訂第六條之一,明定禁伐補償金不計入《社會救助法》的家庭總收入與財產,並保障其免於扣押及強制執行。目的在避免族人因領補償金被誤認為收入而喪失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領取禁伐補償金的原住民弱勢家庭較不會因此喪失社會救助資格,補償金也較能保留作為維持生計之用。
主要影響對象
領取禁伐補償金的原住民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族人。
修正了哪些條文
增訂第六條之一,明定禁伐補償金不計入家庭總收入及財產,並保障免於抵銷、扣押及強制執行(保留自願供擔保彈性)。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補償金非經常性收入、應比照其他補償性給付排除計算、維護弱勢救助;疑慮:排除項目擴大對社會救助資格認定一致性的影響。
政治雷達小叮嚀
給付是否計入社會救助常牽動弱勢資格,可比較各類補償的處理方式。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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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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