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主張機車為民眾日常代步工具卻被以百分之十七從價課徵貨物稅,提案認為應取消機車貨物稅以減輕消費者負擔、落實賦稅公平。提案並指機車貨物稅與隨油徵收空污費有重複課徵之虞。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購買機車的民眾稅負可望降低,全台逾1,400萬輛機車的車主與機車產業可能受惠。
主要影響對象
機車車主、機車製造銷售業者及財政稅收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中關於機車(小型機車)課稅的規定,朝向降低或取消機車貨物稅方向調整;確切稅率調整內容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機車是民生必需品非奢侈品、稅率高於部分車種顯失公平、與空污費有重複課徵之嫌;疑慮:減稅將造成稅收損失、原徵收具環境政策目的、是否衝擊其他車種稅制衡平仍待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減稅案常牽動稅收與政策目的之取捨,可一併關注財政部對稅損估算與配套的說明。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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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4-03-29,2024-04-0
交付審查2024-03-29,2024-04-0
案由
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盧縣一等19人,有鑑於機車為我國民眾日常生活中使用最頻繁的交通工具,惟現行貨物稅條例將機車視為奢侈品並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七,除顯失公平性外,更加重消費者負擔。為落實賦稅正義,爰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機車為我國民眾日常生活中使用最頻繁的交通工具,無論是上班族通勤、交通代步、家庭主婦買菜接小孩、外送服務等都會使用機車來做為交通工具,且目前全台灣機車數量已逾1,400萬,可見其普及性之高。
二、現行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規定,針對小客車從價徵收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三十、貨車、大客車及其他車輛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五,但卻對機車視為奢侈品並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七,除顯失公平性外,更是加重消費者負擔。
三、再者,財政部表示機車貨物稅徵收目的為改善空氣汙染,此與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十六條第二項隨油徵收的空污費,有重複課徵、收費之疑,不符合賦稅公平性。故為維護我國廣大機車族之消費權益,並提升機車產業發展,機車貨物稅有取消之必要。
提案人
連署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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