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救助法第二條、第四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社會救助法第二條、第四條及第十四條,回應物價上漲與貧富差距擴大。擬調整最低生活費的變動與計算方式,並檢討低收入戶收入增加後即停止扶助、致不敢脫貧的設計。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社會救助的計算方式可望更貼近經濟弱勢的實際需求,並減少受助者因收入增加即被取消扶助而「不敢脫貧」的困境。
主要影響對象
低收入戶與經濟弱勢民眾,以及辦理社會救助的政府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社會救助法第二條、第四條及第十四條,就最低生活費之定義、計算方式及收入變動後之扶助等事項調整規定;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反映通膨與實質薪資縮減、貼近弱勢實際需求、化解不敢脫貧困境;疑慮:救助範圍與財政負擔的影響須評估,計算方式調整宜有明確標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社會救助修法可留意最低生活費計算基準與脫貧緩衝機制的具體設計。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4-03-22,2024-03-2
交付審查2024-03-22,2024-03-2
案由
本院委員黃秀芳、鍾佳濱、郭國文等20人,鑒於全球物價飛漲、通膨嚴重,導致我國實質薪資縮減、貧富差距擴大,現行社會救助制度對於國人最低生活費之變動及計算方式卻無法適時反映經濟弱勢之實際扶助需求,低收入戶收入增加後停止扶助之設計亦造成其不敢脫貧之困境,爰擬具「社會救助法第二條、第四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7)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社會救助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