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把津貼調整為每月新臺幣一萬兩千元,並將檢討機制由現行方式改為逐年調整,以因應物價飆漲。提案同時主張刪除條例名稱中的「暫行」二字。
能幫助到什麼
提高並加速調整老農津貼金額,有助強化老年農民的生活照顧,回應物價上漲壓力。
主要影響對象
領取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的老農,以及負責經費的主管機關與國庫。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四條:將津貼金額定為每月一萬兩千元、調整方式改為逐年調整;另主張刪除條例名稱中的「暫行」二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現行金額與檢討機制無法因應物價飆漲,調高並逐年檢討可保障老農生活;疑慮:增加金額與調整頻率將擴大財政支出,須評估財源與制度永續。
政治雷達小叮嚀
老農津貼調幅與頻率直接影響農民每月所得,看的時候可一併留意財源與基金負擔配套。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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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內政三委員會)2024-03-15,2024-03-1
交付審查2024-03-15,2024-03-1
案由
本院委員張嘉郡、丁學忠、傅崐萁、楊瓊瓔等20人,針對現行老年農民福利津貼金額與檢討機制無法即時因應經濟形勢驟變與物價飆漲情形,為避免對農民老年生活之照顧有所不足,訂定調整津貼發給金額為每月新臺幣一萬兩千元,並改為逐年調整。另,針對現行《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自民國八十四年施行迄今,已近三十年,不應再使用「暫行」之名,故將「暫行」二字刪除。爰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6)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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