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所得稅法第五條,主張將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第一級全年所得淨額由現行五十九萬元提高至七十萬元。提案理由指此金額調幅偏低,與基本工資、人均國民所得及平均總薪資成長幅度差距甚大。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第一級課稅級距上限提高,部分所得落在此區間的納稅人適用較低稅率的範圍擴大,可減輕稅負。
主要影響對象
全體綜合所得稅納稅人、財政與稅務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所得稅法第五條,調高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第一級全年綜合所得淨額上限至七十萬元。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反映薪資與物價成長、提升民眾生活水準與消費;疑慮:稅收減少對財政的影響、受益是否集中於特定所得族群。
政治雷達小叮嚀
課稅級距調整影響適用稅率的範圍,留意審查時的稅損評估與整體稅制配套。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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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4-03-15,2024-03-1
交付審查2024-03-15,2024-03-1
案由
本院委員賴士葆、王鴻薇、顏寬恒等24人,有鑒於所得稅法之綜合所得淨額金額調幅偏低,且與國人基本工資、人均名目國民所得及年度工業與服務業平均總薪資金額等三項成長幅度差距甚大。爰擬具「所得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按年度國人平均總薪資金額調升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第一級所得淨額至七十萬元,以提升人民生活水準促進民間消費。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自民國八十年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第一級所得淨額由三十萬元調整至民國一百十三年為五十九萬元,調漲幅度僅百分之九十七,而此期間國人基本工資成長百分之一百八十二、人均名目國民所得增加百分之三百零七及年度工業與服務業平均總薪資金額成長百分之一百三十七,上述三項成漲幅度與所得淨額調幅差距甚大。
二、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中之全年綜合所得淨額自民國九十八年修正至五十萬元後,迄至民國一百十三年僅增加至五十九萬元調幅百分之十八,而此期間年度工業與服務業平均總薪資金額成長百分之三十六,成長幅度較綜合所得淨額為高。
三、民國八十年及九十八年所得淨額調整時,經比對該年度工業與服務業平均年總薪資金額相當,然民國一百十一年平均總薪資已到六十九萬三千元,而同年所得淨額仍只有五十六萬元,金額差距甚大,為提升人民生活水準促進民間消費,爰提修正本法第五條對課稅級距第一級所得淨額予以提高至七十萬元。
提案人
連署人(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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