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09490000

「就業保險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4-03-12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擬修正就業保險法第十一條,放寬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限制至子女滿六歲前,以協助國人排除不利生育子女之因素,營造友善生育環境。該草案希望藉此減輕家長托育經費的壓力,提高國人生養之意願。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有育兒需求的家庭,解決托育經費的經濟負擔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有育兒需求的家庭和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家長。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就業保險法第十一條,延長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年限至子女滿六歲前。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放寬申請限制有助於提高國人生養之意願,減輕家長負擔;疑慮:增加保險支出可能對整體社會保險制度造成額外負擔。
政治雷達小叮嚀
關注實際執行成效及對保險制度的影響評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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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4-03-08,2024-03-1
交付審查2024-03-08,2024-03-1

案由

本院委員許宇甄、林沛祥、廖先翔、丁學忠、張嘉郡等22人,鑑於我國少子化問題愈趨嚴重,政府應採取措施協助國人排除不利生育子女之因素,並以積極手段營造友善生育環境,爰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放寬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限制至子女滿六歲前。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衛生福利部調查指出,一個小孩的托育費不高於家庭所得15%,才能增加家長生養第二胎的可能,並讓所有子女有相同的教保機會,但根據行政院主計處調查,如果將0-3歲的幼兒送托保母或私立幼托機構,每月平均需花費大約1.6萬元,占家庭所得比例約20%。無獨有偶,兒童福利聯盟亦曾調查指出,約6成幼兒媽媽表示「平價托育」是養育子女的首要需求,顯示托育需求花費對家長的經濟負擔巨大。
二、考量目前全國公、私立托育機構的數量比例約為1:4,公共托育的資源仍顯不足,家長在私托機構高額托育經費的壓力下,將轉而選擇自行在家照顧,放寬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條件將有助於減輕家長負擔,提高國人生養之意願。
三、若將育嬰留職停薪接貼申請年限延長,將有助提高申請比例,設月申辦數提高5個百分點,月保險支出雖增加約4千萬元,但能提高約2千件申請案件。

提案人

連署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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