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為「不在籍投票法草案」,由王鴻薇等19人提出。提案理由指為保障憲法所定人民選舉權的行使、符合社會發展需求,且我國選舉事務技術已成熟,爰擬具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提案說明欄未提供具體條文內容。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使因故無法返回戶籍地的選民有其他投票管道,保障其選舉權行使,回應在外地工作、就學或居住者的投票需求。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因工作、就學或居住等因素無法返回戶籍地投票的選民及選務機關。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保障選舉權、便利無法返鄉選民、技術已成熟;疑慮:投票過程的秘密性與安全性、身分查核與防弊機制、適用範圍(是否含境外)等須有完整配套。
政治雷達小叮嚀
不在籍投票涉及範圍與選務安全設計差異甚大,建議查閱正式條文與相關版本比較。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