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政府體制不同,台灣屬於哪一種?這篇說明總統制、內閣制與半總統制的差別,以及台灣雙首長制的定位。
世界各國的政府體制不盡相同,主要可分為總統制、內閣制與半總統制。理解它們的差別,才看得懂台灣的憲政定位。
行政權集中於民選的總統,總統既是國家元首也是行政首長。行政與立法分立、各自對選民負責。總統通常不能解散國會,國會也不能倒閣,兩者任期固定。美國是典型代表。
行政權由對國會負責的內閣(總理/首相領導)掌握,元首(總統或君主)多為象徵性。內閣須獲得國會信任,國會可透過不信任案倒閣,內閣也常可呈請解散國會。英國、日本是代表。
兼具總統制與內閣制的特徵:有民選、握實權的總統,也有對國會負責的行政首長(閣揆)。行政權由兩者分享。法國是典型代表。
台灣有民選且握有實權(外交、國防、兩岸、任命閣揆)的總統,也有領導內閣、對立法院負責的行政院長,並具備不信任案與解散國會的機制。這使它具有半總統制的特徵。想了解相關機制,可以看總統職權與不信任案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