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中華民國中央政府分為五院。這篇用白話說明五院各自的職權,以及它們與總統的關係。
中華民國的中央政府採「五權分立」,除了常見的行政、立法、司法,還多了考試與監察兩院。這是與多數國家三權分立不同的地方。
總統是國家元首,對外代表國家,並任命行政院長。五院各有職權、相互制衡,總統則在其中扮演協調與特定職權的角色,例如提名司法、考試、監察相關人員(經立法院同意)。
五權分立源自孫中山的構想,把考試權與監察權從行政、立法中獨立出來,用意是讓文官選拔與政府監督更中立、專業。理解五院分工,是看懂台灣政治運作的基礎。